贈與(GIFTING)基本法

美國由於有遺產稅(Estate Tax),故對國民將資產轉移或贈與他人有限制,超過限額的贈與便要付贈與稅,稅率與遺產稅稅率相同。以下為您講解與贈與有關的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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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每一個人在一年內可以贈與任何人$18,000而完全沒有贈與稅(GIFT TAX)問題,也不需要申報國稅局。此項贈與豁免金額沒有受贈人數限制,也沒有限制受贈人必須與您有親戚關系。夫婦兩個人每年可以贈與任何人$36,000。
  2. 禮物贈送(不需要歸還)與借貸(需要歸還)是不一樣的. 私人借貸完全不需要申報, 但禮物贈送假如超過每年免稅贈送金額($18,000)便有禮物稅的問題, 需要你用709號報稅表去用遺產免稅額抵消.
  3. 房地產產權贈與 — 屬於你的產業,你只要加上他人名字到屋契上,便已經做了贈與。舉個例,本來產權是夫婦擁有的,現在加了兒子的名字到屋契上,三個人以JOINT TENANT方式擁有,每一個佔1/3產權,這對夫婦便是將產權的1/3贈送給兒子。
  4. 銀行或股票經紀帳戶贈與 — 其稅例與上述房地產贈與稍有不同,您將他人名字加上帳戶時並未完成贈與,因為您隨時可以將帳戶的存款或股票取出。可是,當共同帳戶擁有人從帳戶中作提取,便產生贈與。舉個例,父母有一共同帳戶,後來加上女兒名字,成為共同帳戶持有人,父母並未作贈與;後來女兒從帳戶中提取五千元,在提取時便完成贈與。
  5. 禮物稅(GIFT TAX)是贈與人的責任,受贈人不論接受多高金額的贈與,都不需要付任何稅,通常連申報也不用。
  6. 直接為其他人支付醫藥費用或大學費用,雖然也是屬於贈與,卻不需要計算在$18,000之內,亦即沒有金額限制。
  7. 除了以上每年$18,000免稅贈與金額,稅例亦給予每一個美國居民與公民生前1千3百萬免稅贈與額,是個人遺產免稅額的1千3百萬元,做法是透過709號稅表通知國稅局.,免付任何禮物稅。(點擊這裡閱讀如何填寫709稅表)
  8. 529大學儲蓄計劃有特別贈與稅例,容許您在一年內使用五年的贈與免稅額,去為子女(或任何人)存放不超過9萬元,夫婦共可在同一年存入18萬元,亦無贈與稅問題。不過,作了這個贈與之後五年內都不能再作免稅贈與,除非是使用上述1千3百萬元終生豁免額。
  9. 有一個常見的誤會,就是贈與的金額可以扣稅,其實是不可能的,因為私人贈與和慈善捐獻是不同的,前者絕對不能作扣稅用。假如贈與可以扣稅的話,納稅人便可以彼此互相作贈與,大家一起扣稅,這是行不通的。
  10. 假如贈予人是外國人,而贈予的物品在外國(例如﹕由國外匯入款項),則贈予人不受美國稅法管制,亦即不論贈予價值多高,都沒有申報的需要,也沒有禮物稅的問題。外國人將在美國內的產業作贈與,則要看產業是「實業」(Tangible Assets)抑或是「非實業」(Intangible Assets)。銀行存款或股票都屬於「非實業」,故沒有禮物稅的問題;可是假如外國人將自己在美國的房地產物業作贈送,便要按美國稅例辦理,外國人只有每年每個受贈人$18,000的免稅金額,超出的贈予金額都有禮物稅。
  11. 外國人如果在美國有產業,逝世後的遺產稅如何計算?除了在美國的銀行存款不計算外,其他在美國股票經紀行戶口中的股票、債券、甚至房地產,都算遺產。外國人在美國的遺產,只有六萬元免稅額,所以可能會有相當重的遺產稅。外國人把這些將來被算為遺產的資產,作生前贈予又如何呢?外國人亦有每人每年1萬8千元免贈與稅的條例,可是他們僅有6萬元遺產免稅額,且不能在生前預先贈予,所以外國人將在美國的資產作贈予是有困難的。
  12. 受贈人接受贈與,不論金額高低,也不論是從美國人或外國人手中得到贈與,都完全無需繳納任何稅款,通常連向政府申報也不需要,除非受贈人是在一年內由外國人手中得到價值超過十萬元贈與或遺產,便要用3520號稅表通知國稅局。這只是一個通知政府的申報,並非要繳納任何稅金。
  13. 夫婦之間彼此作贈與是沒有任何金額限制,也沒有贈與稅的問題;可是,有一個例外的情況,就是假如受贈配偶本身不是美國公民,則每年免稅贈與金額有限制,為$180,000。

匯款進出美國的常識

匯錢出入美國有沒有限制?是否需要向政府申報,甚至要交稅呢?

美國並無外匯管制,即從國外匯多少金錢進入美國,或者要從美國匯多少金錢出美國,都無金額的限制,亦不需要預先向政府申請,更加無需要申報匯款的來源或者用途。匯款本身並非收入,因此亦無需要在報稅表上申報或者納稅。大家平時聽到,超過1萬元要向政府申報這個規定,是指現金,透過銀行或國際匯款機構匯款進出美國,是完全無需申報的。

當然,假如美國納稅人在海外出售投資資產,是需要按美國稅例在報稅表上申報,並為產生的收入付稅,即使出售投資之後的得款留在海外,亦一樣需要在美國報稅。此外,對外匯款假如作為贈予用途,而向一個人贈予嘅價值晌一年之內超過1萬5千元,便需要面對禮物稅(gift tax)的問題,這些稅例已經與匯款沒有直接關係了。

匯款報稅的常識

經常都有人問我,他將會從海外收到一筆匯款,可能是親人送給他的禮物,亦有可能是向海外親友借貸,甚至可能是自己存在海外賬戶的存款,將要匯入自己在美國的銀行帳戶。他們的問題是:如何匯款才無需繳稅,或將稅金減至最低呢?

答案是:匯款進入美國本身沒有任何稅金,因為並沒有產生收入。假如這筆匯款是外國人對你的贈與,而一年內從這位外國人手中接受超過十萬元禮物,受贈人便需要用3520號報稅表申報。這個只是向國稅局作申報,並非需要繳稅。假如匯入的款項是外國人給你的私人貸款,則連3520號稅表都無需填報。假如匯入的款項是自己在國外的存款,當然亦無需申報。不過,你在海外的帳戶,假如在一年內任何時間總存款額超過一萬元,便要在4月15日號前到聯邦政府的網站以FINCEN上114表格作資產申報。

雖然匯款入美國無需繳稅,但假如你因出售海外資產而得到這筆款項,便需要在入息報稅表上申報,因為美國要求納稅人為全世界收入報稅,不論你出售投資的得款留在海外,抑或匯入美國,都不能改變你需要為出售資產報稅的要求。

匯款入美國有沒有限制?

我經常收到讀者的問題。是有關從海外匯款進入美國是否要報稅和付稅。

美國是沒有外匯管制的,不論金額多少,都可以自由從國外匯入美國,不單不需要繳任何稅款,連向美國政府申報都不必。可是國外有些國家有外匯限制,例如中國有些城市只限每年可從銀行匯出中國不超過五萬元,這些是原居地的規則,並不是美國的限制。

有些讀者是因為賣了海外的物業,得到款項準備匯入美國。雖然匯款這個行動不產生收入,亦不需要申報,但在國內或國外出售資產,都可能要在報稅表上申報的。出售資產產生的增值收入,要在報稅表上申報,除非國外的物業曾是你的自住房屋,在出售前五年業主以該物業為主要住宅起碼兩年,便有每名業主25萬元的增值免稅。假如增值幅度在免稅額以內,業主便無需申報。假如你沒有在過去五年內自住兩年 便沒有任何免稅額 ,也要為這項買賣作申報。